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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港十八區校網認字比賽

  • 作家相片: HK AOCU
    HK AOCU
  • 3月30日
  • 讀畢需時 4 分鐘
全港十八區校網認字比賽

全港十八區校網認字比賽

一、宗旨

比賽旨在提高兒童的語言能力和識字水平,激發他們對閱讀和學習的興趣。比賽鼓勵孩子們以創意和自信的方式,展示他們的識字才能,並促進語言學習的樂趣。


二、重要日期

截止報名遞交日期:2026年6月4日

賽果公佈日期:2026年6月11日



三、比賽項目

粵語

普通話

英文


四、比賽素材

可以到我們網頁下載


五、參加費用

免費報名


六、比賽組別

全港十八區校網分組

  • 中西區:11 校網

  • 東區:14, 16 校網

  • 南區:18 校網

  • 灣仔區:12 校網

  • 九龍城區:34, 35, 41 校網

  • 油尖旺區:31, 32 校網

  • 深水埗區:40 校網

  • 黃大仙區:43, 45 校網

  • 觀塘區:46, 48 校網

  • 大埔區:84 校網

  • 元朗區:72, 73, 74 校網

  • 屯門區:70, 71 校網

  • 北區:80, 81, 83 校網

  • 西貢區:95 校網

  • 沙田區:88, 89, 91 校網

  • 荃灣區:62 校網

  • 葵青區:64, 65, 66 校網

  • 離島區:96, 97, 98, 99 校網

參賽者年齡以賽事公佈日期計算。

可以越級挑戰及同時參加多個組別

K.1組

K.2組

K.3組

P.1-P.2組

P.3-P.4組

P.5-P.6組


*歡迎香港及任何地區人士參賽


七、比賽規則及影片規格

  1. 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錄製器材錄製參賽影片。

  2. 參賽影片的解像度須清晰可見。拍攝影片時,應保持拍攝鏡頭穩定,避免震動搖晃或移動。

  3. 參賽影片必須為一鏡到底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後期剪接。

  4. 參賽影片必須是現場收音,不可配音。

  5. 參賽影片直接發到Whatsapp或者上傳至Google Drive或YouTube,Google Drive上載:參賽影片選擇「共用」,於「一般存取權」中選擇「知道連結的任何人」

YouTube上載:參賽影片設為「不公開」


八、遞交作品方法

參賽者可以透過WhatsApp 遞交參賽影片或者 Google Drive或YouTube連結


*參賽影片的Google Drive或YouTube連結必須有效。若連結失效,本會概不負責。


九、評分準則

準確性:正確認讀字詞的能力,流利程度。

清晰度:發音的清晰度和準確性。


評審團將根據以上準則作出評分,參賽者最終排名將根據綜合成績而定。

評審團對比賽結果及名次有最終決定權,參賽者必須遵從評審團的決定。

如對於評審事宜有任何爭議,本會將保留最終決定權​。


若參賽者的綜合評分相同,則可並列排名。


十、比賽頭銜

榮譽金獎 - 95分至滿分

金獎 - 85分或以上

銀獎 - 75分或以上

銅獎 - 65分或以上

良好獎 - 55分或以上


85分以上會同時獲得「傑出兒童認字金獎」

75分以上會同時獲得「傑出兒童認字銀獎」

65分以上會同時獲得「傑出兒童認字銅獎」


傑出導師大獎: 將頒給予推薦五位或以上參賽者參賽的導師

傑出機構大獎: 將頒給予推薦十位或以上參賽者參賽的機構


  1. 參加比賽並不包括獎盃、獎座及獎狀之獎項。得獎者可按照個別需要申請獎項。若有意申請獎項,得獎者可於獲獎之電郵內附上的「獎項申請」連結,查閱申請獎項的詳情及費用,並填妥申請表格訂製相關獎項。

  2. 得獎者應留意相關獎項申請的截止日期,逾期遞交之申請表格概不受理。

  3. 奬項及獎狀將於獎項申請截止後6至8星期內派發。

  4. 順豐香港已使用APP取件通知功能取代SMS短訊。收件人可自行下載順豐APP,以取得獎項派送提醒。



十一、條款及細則

  1. 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須真實正確無誤。

  2. 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作品。若參賽作品牽涉任何抄襲行為,該參賽者會被取消資格,並且會被禁止參與本會日後所有的活動及比賽。

  3. 參賽作品不應侵犯任何第三者之版權。如參賽作品產生任何版權糾紛,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,一概與本會無關。

  4. 參賽者一經付款申請獎項,所有費用均一律不獲退回。

  5. 本會將嚴格審查所有參賽作品,以確保參賽作品不存在任何暴力、色情或不良意識的成份。

  6. 參賽作品一經提交,便不得作任何更改。參賽作品如有延誤及轉遞錯誤,本會概不負責。

  7. 本會保留使用、修改及複製作品的權利,並可在任何媒體上進行宣傳及推廣。如參賽者對本會的宣傳及推廣有異議,請透過電子郵件或WhatsApp提出書面通知。收到該通知後,本會將於七個工作日內撤回相關的宣傳或推廣。

  8. 參賽者同意本會處理及使用其個人資料作是次活動聯絡、宣傳及推廣之用。除以上用途外,所有個人資料絕對保密。

  9. 本會有權對比賽內容、安排、條款及規則作出更改而毋須通知參賽者。

  10. 如有任何爭議,本會將保留一切比賽及獎項安排之最終決定權。

  11. 一經報名,即表示參賽者接受及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。如違反任何條款及細則,參賽者可能會被取消資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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