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港十八區校網歌唱比賽
- HK AOCU
- 3月30日
- 讀畢需時 4 分鐘


一、宗旨
本次歌唱比賽旨在激發參賽者對歌唱的熱愛,提升其歌唱技巧與表達能力。透過演唱,我們希望讓參賽者能夠深入理解歌曲的內涵,並將情感與思想傳遞給觀眾。
二、重要日期
截止報名及遞交日期:2026年6月4日
賽果公佈日期:2026年6月11日
三、比賽項目
個人組
2-3人組
團體大合唱組
四、比賽歌曲
可以自選歌曲。時間沒有限制,如超過一首歌,會以第一首歌曲為準。
五、參加費用
免費報名
六、比賽組別
全港十八區校網分組
中西區:11 校網
東區:14, 16 校網
南區:18 校網
灣仔區:12 校網
九龍城區:34, 35, 41 校網
油尖旺區:31, 32 校網
深水埗區:40 校網
黃大仙區:43, 45 校網
觀塘區:46, 48 校網
大埔區:84 校網
元朗區:72, 73, 74 校網
屯門區:70, 71 校網
北區:80, 81, 83 校網
西貢區:95 校網
沙田區:88, 89, 91 校網
荃灣區:62 校網
葵青區:64, 65, 66 校網
離島區:96, 97, 98, 99 校網
參賽者年齡以賽事公佈日期計算。
比賽組別
K.1 組
K.2 組
K.3 組
P.1-P.2 組
P.3-P.4 組
P.5-P.6 組
中學組
公開組
*歡迎香港及任何地區人士參賽
七、比賽規則及影片規格
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錄製器材錄製參賽影片。
參賽影片的解像度須清晰可見。拍攝影片時,應保持拍攝鏡頭穩定,避免震動搖晃或移動。
如參賽者之朗誦超逾規定之時間上限,成績將受影響。
參賽影片必須為一鏡到底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後期剪接。
參賽影片必須是現場收音,不可配音。
參賽影片直接發到Whatsapp或者上傳至Google Drive或YouTube,Google Drive上載:參賽影片選擇「共用」,於「一般存取權」中選擇「知道連結的任何人」
YouTube上載:參賽影片設為「不公開」
八、遞交作品方法
參賽者可以透過WhatsApp 遞交參賽影片或者 Google Drive或YouTube連結
*參賽影片的Google Drive或YouTube連結必須有效
九、評分準則
音準與節奏
情感與表達
演出技巧
自信與感染力
曲目選擇
評審團將根據以上準則作出評分,參賽者最終排名將根據綜合成績而定。
評審團對比賽結果及名次有最終決定權,參賽者必須遵從評審團的決定。
如對於評審事宜有任何爭議,本會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若參賽者的綜合評分相同,則可並列排名。
十、比賽頭銜
每組最高分的三位分別為冠軍、亞軍及季軍
金獎:85分或以上
銀獎:75分或以上
銅獎:65分或以上
優異獎或良好獎:50分或以上
85分以上會同時獲得「傑出歌唱家金獎」
75分以上會同時獲得「傑出歌唱家銀獎」
65分以上會同時獲得「傑出歌唱家銅獎」
傑出導師大獎: 將頒給予推薦五位或以上參賽者參賽的導師
傑出機構大獎: 將頒給予推薦十位或以上參賽者參賽的機構
參加比賽並不包括獎盃、獎座及獎狀之獎項。得獎者可按照個別需要申請獎項。若有意申請獎項,得獎者可於獲獎之電郵內附上的「獎項申請」連結,查閱申請獎項的詳情及費用,並填妥申請表格訂製相關獎項。
得獎者應留意相關獎項申請的截止日期,逾期遞交之申請表格概不受理。
奬項及獎狀將於獎項申請截止後6至8星期內派發。
順豐香港已使用APP取件通知功能取代SMS短訊。收件人可自行下載順豐APP,以取得獎項派送提醒。
十一、條款及細則
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須真實正確無誤。
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作品。若參賽作品牽涉任何抄襲行為,該參賽者會被取消資格,並且會被禁止參與本會日後所有的活動及比賽。
參賽作品不應侵犯任何第三者之版權。如參賽作品產生任何版權糾紛,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,一概與本會無關。
參賽者一經付款申請獎項,所有費用均一律不獲退回。
本會將嚴格審查所有參賽作品,以確保參賽作品不存在任何暴力、色情或不良意識的成份。
參賽作品一經提交,便不得作任何更改。參賽作品如有延誤及轉遞錯誤,本會概不負責。
本會保留使用、修改及複製作品的權利,並可在任何媒體上進行宣傳及推廣。如參賽者對本會的宣傳及推廣有異議,請透過電子郵件或WhatsApp提出書面通知。收到該通知後,本會將於七個工作日內撤回相關的宣傳或推廣。
參賽者同意本會處理及使用其個人資料作是次活動聯絡、宣傳及推廣之用。除以上用途外,所有個人資料絕對保密。
本會有權對比賽內容、安排、條款及規則作出更改而毋須通知參賽者。
如有任何爭議,本會將保留一切比賽及獎項安排之最終決定權。
一經報名,即表示參賽者接受及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。如違反任何條款及細則,參賽者可能會被取消資格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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